西藏高考降分政策如何合理报考

  前面推送了关于户籍和报考之间联系,今天将结合前期提到的内容对高考报名进行政策的解读。希望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关注此公众号进行留言咨询。

  政府文件:

  ①摘自《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藏教考试【2019】1号)中。其主要内容:

  1.对招生原则作出规定:一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是对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划线;三是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2.对高考报名条件作出规定:一是凡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可以报考区内外的普通高校。二是实行网上报名。严格按照藏政办发【2006 】13号文件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和公示。

  3.对加分政策作出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高考加分政策。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藏政发〔2015〕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和审核规则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同时严厉打击加分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和相关责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都一一作出了相应规定。

  ②摘自: 2006年2月20日藏政办发〔2006〕13号《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第三条: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西藏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西藏,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西藏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名词解释: “非直系亲属”是指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亲属)

  一句话总结:户籍在藏的城镇居民,满足完整三年学籍,可以正常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并享受平等的高考待遇。学籍不满三年,可通过社会报考的方式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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