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阅读之后,怎么说呢

  毛姆的作品,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包括一些短篇合集都阅读过不少了,寻欢作乐似乎在他的长篇小说中也有一席之地,阅读之后,怎么说呢?

  我也说不好。放到篇尾来看能不能有点总结陈词。我先看看阅读过程中,这本寻欢作乐给我留下了什么。

  当然,整体来说,我是非常喜欢毛姆的。对标一下的话,国内目前余华应该来说距离毛姆还未必能达到?虽说文无第一。毕竟莫言我目前还读不进。余华已经是我国内最喜欢的小说家了。所以,我对毛姆的喜好或者评价,或者历史,或者世界性,他是在那里的。只是具体到本书,暂未知。

  毛姆的作品中经常涉及作家、画家或别的艺术家,也频繁的涉及女工式的爱情,最起码比较少看到女知识分子或艺术家的形象。且毛姆的长篇小说,很多时候是以第一人称的作者旁观角度陈述,有现场旁观参与的感觉,有时候也有点出戏,不知道到底是虚构加工还是真实回忆?当然,我们知道小说肯定是艺术加工。

  这篇寻欢作乐,从一个少年时的回忆,一个小镇的一对夫妻到大作家及女性追求生活的描写,帮助我们思考一下,我们的人生到底追求功名利禄和浮华还是更应该追求自己适宜舒适的生活?这个提问,在月亮与六便士,在人性的枷锁中也提过。毛姆貌似也给了主人公的选择结果。人性的枷锁,其实我已经印象不够深刻了。当然,寻欢作乐的记忆也不如月亮与六便士来的深刻。

  以物质,以功名,以所谓的挤入上流社会为评价标准的话,有些人很成功,但是放到历史长河里,某些东西还能留下多少给后世?我们也一直批评历史中某些人的舍本逐末,但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们又有多少情况能做到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不为五斗米折腰?

  理想有总比没有好,就像希望。再说,总有些人或多或少的做到了,才愈加高贵,也让我们仰慕。他们就像一道光,照耀我们的生活,指引我们在黑暗泥泞中徘徊前行,而不至于原地裹足,画地为牢。

  “等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七十五岁的时候,人人都认为他有天才。等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成了英国文学的泰斗。一直到他去世,他都享有这个崇高的地位。”多么玄幻,有人认为毛姆是在影射谁谁谁,我觉得他没那么无聊,但是,一个事件,一个人物,很多时候确实是有原型的。

  作者只是做了夸张或者嫁接。现实世界,比这幺蛾子的多了,要不然,指鹿为马是怎么成为成语的?在国外指鹿为马的事情少吗?他们不是没有指鹿为马,他们只是没有指鹿为马这个成语。借给他们用用也没问题,拿走不谢。世界文化大融合,本身就应该互相学习嘛。我作为一个华夏儿女,对于炎黄的几千年血统还是很有自豪感的。

  本书的点题确实在最后的三分之一内容。包括第一视角罗伊本身和女主人公那些插曲。无涉道德,但关乎人性和生活。所谓悲欢离合,在垂垂老矣,进行自我回顾时,我们是不是当得起“人”这一撇一捺,而不仅仅是包裹在面具下的名利人。

  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完美。但我们生而为人,不正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生活,隐私,血肉,甚至可能不那么道德,所以,我们才是那个我。那个哭过笑过甚至裸奔过的那个不放弃的我。希望,不让自己堕入虚无,那确实在我看来是阿鼻地狱或者十八地狱的某一种。

  本书有没有毛姆对文学的社会批评?我不知道。大概是没有的。他认为作家不应该在小说或戏剧中灌输自己的思想。写作时他不关心内容的深化,而更关心情节的冲突。

  我比较浅薄愚昧,我并不懂这么深,因为我也没有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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