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高专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5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学费

学制

计划数

高考

科类

医学类

中医骨伤

5460元/年

 

 

 

 

 

 

高职专科三年制

50

文理、

中职

对口

中医养生保健

新增专业以省发改委文件为准

50

护理(男护方向)

5460元/年

30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新增专业以省发改委文件为准

50

中药制药技术

4600元/年

50

中药学

5460元/年

100

药 学

5460元/年

1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4600元/年

50

药品质量与安全

4600元/年

50

康复治疗技术

5460元/年

50

中医康复技术

新增专业以省发改委文件为准

50

医学美容技术

5460元/年

150

合计

     

780

 

  备注:缴费标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文件(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核定标准收取。如有调整,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招生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3月11日—3月17日。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2、志愿填报: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公布的实施单招的专业。

  六、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2、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3月21日—22日通过我校招生网(www.hntcmc.net)对社会公布。

  3、缴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标准8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3月25日—3月31日利用微信自助缴费方式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自助打印准考证,如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准考证打印的考生,4月12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西校区招生办现场办理。

  5、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以其全省毕业会考成绩中语数外三门原始成绩的总分为依据,只须参加综合测试考试;往届高中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测试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测试”的模式。

  (1)文化基础考试:

  考试对象: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依据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占总成绩的60%。

  (2) 综合测试:

  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我校单招考试的考生;满分200分,测试时间3-5分钟,占总成绩40%。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职业潜能、心理素质等内容,考核专家组每组由3人以上组成,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测试公平公正。

  2、考试时间:4月13日-14日。

  3、考试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原则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严格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普通高考的录取原则,遵照考生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应届普高生一类,往届普高生和应往届中职对口生一类,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4、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下旬统一发放。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16查询。

  6、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7、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9日前

  网上公布招生简章、单招方案

  3月11日—17日

  网上报名

  3月18日—20日

  报名资格审查

  3月21日—22日

  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3月25日—4月12日

  缴费、准考证打印

  4月13日—14日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4月22日—28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网)

  5月3日前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5月24日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网)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株洲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