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单独招生简章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详见《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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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

  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先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院校志愿;再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msvtc.net),点击浮动窗口“单独招生”进入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

  考生应按照我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进行专业志愿填报,所有考生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审核通过和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需在四项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中选择一项。(专业技能选项内容详见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网页公布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在《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中标注的“★”的专业为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此类专业分为普通班和试点班。考生在专业志愿填报时,如要进入试点班,请点击相应选项。

  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我校单招报名系统已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费130元/生。缴费成功后考生应自行在该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

  1、在我校单招系统确认报名的考生名单,我校将在学校官网首页予以公示,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2、考生应在单招考试前一天9:00——17:00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熟悉考场。

  四、测试

  (一)测试科目

  我校采取文化测试加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总分400分,其中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共3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100分。所有考生根据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严格按照《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各专业和类别的考试形式参考。

  1、文化测试:试题由全省统一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参考考生按自己的考生类别领取相应试题作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闭卷考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所具有的认识、分析、处理事物的潜能。(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大纲》)

  3、专业素质测试(仅学前教育专业适用):采取现场展示形式,主要考察学生掌握的专业技能情况。(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大纲》中职类适用)

  4、综合面试(仅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适用):采取单人和分组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运动基本能力等。(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面试考试大纲》)

  (二)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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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录取

  录取规则

  我校按参考人数的85%,分别确定普通类、中职类单招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我校按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考生体检信息等,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一)我校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二)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测试和其他项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在3月底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未明确中职、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专业,在录取时分别按报考报考人数同比例折算后确定录取名额。

  (五)考生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确定考试形式和内容,报考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续专业志愿,成绩可通用,录取时分志愿顺序按照不同考试形式的人数比例进行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

  (七)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时间

  时间安排

  (一) 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院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

  (二) 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 考生在我校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00 )

  (三) 2019年3月26日8:00至28日17:00. 考生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 2019年3月29日9:00- 17:00,考生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校现场审核,熟悉考场。

  (五) 2019年3月30日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测试笔试。3月30日13:00-18:00,考生按填报专业和类别参加相应测试。(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六) 2019年4月2日12:00,考生在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 2019年4月2日12:00至3日17: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 2019年4月4日,学校在网站首页公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

  (九) 2019年4月5日至11日,学校在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十) 2019年4月12日,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随即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单独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

  (二)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报到注册与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予退档。正式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考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照我校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进行专业调整。

  (六)除我校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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