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同时,具备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岗位、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的上岗资格。

  建(构)筑物消防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鉴定等级及申报条件: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构(建)筑消防员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1.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题卡答题。共200道题,每题0.5分。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

  2.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时间初级、中级不少于3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近年来社会对于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也在日益提高,为了可以维护火灾形势的稳定,建构筑物消防员会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其中法律明确规定消防中控值班室中,必须要实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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