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平行志愿的填报规则
我们在前两期中,介绍了“零志愿”与“名额分配”。零志愿可以让优秀考生有更为广阔的报考空间,名额分配则为学校里优秀的学生提供了多一次的选择机会。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
这一栏里,有15个志愿,是本区高中学校最主要的招生办法,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示范性高中、区重点学校、公办学校、民办高中、部分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照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校进行填报。
简单的去理解:1-15志愿是本区高中招本区学生(少数几所高中在好几个区也有1-15志愿,比如曹杨中学、五爱中学等)。
案例:
1)如:浦东新区的考生,在规则上可以在零志愿中填写本区的“建平中学、进才中学、上海市实验学校、上师大附中、洋泾中学....”,15所学校不强制填满。
*部分特殊限制:
(1)上海中学、复旦附中分别面向徐汇区和杨浦区投放平行志愿计划;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则没有平行志愿计划;
(2)徐汇区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市重点学校限报3所。
(3)长宁区平行志愿招生中,男生不可填报市三女中,女生在延安/市三两所学校中只能2选1。
(4)四校分校及校区中,只有交大附中嘉定分校面向嘉定区投放少量的平行志愿计划。
特点:
一共有15个志愿,但不需要填满;
区内招生,区内竞争排位;
选择多,变化小;
分数优先
一共有15个志愿,但不需要填满;
区内招生,区内竞争排位;
选择多,变化小;
分数优先
录取规则
1)在15个平行志愿中,一旦被任意志愿录取,不得放弃,后续志愿自然失效。
2)平行志愿在投档时严格遵循分数优先的规则,即:
招办将全体考生的成绩排队,从高到低给予投档。每个考生的第一个志愿对应学校的招生计划未被居前的考生占满,该考生的材料就可以进入,第二以后的志愿亦是如此。
如考生的第一志愿被居前的考生占满,随即试投第二志愿,如仍不满足,则依次试投后续志愿,分数能满足的那个志愿,立即上升为第一志愿。在居前考生未投档完成的情况下,下一位考生无法进入投档流程。
注:故在平行志愿中,按照高中学校的优劣依次进行填报,则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
3)平行志愿有征求志愿,如15个志愿全部落空,考生可在征求志愿中填写招生计划还未达成的高中学校。
建议:
(1)建议平行志愿按照学校的水平从高往低填报;
(2)“冲一冲”、定位校、保底校合理地安排位置,不想进的学校不要填写;
(3)建议同意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