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的现实困境与出路

  中职单独招生区分度不足,中高职缺乏有效衔接

  2007年H省开始实施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针对中职生在单独招生升学途径中的发展现状,采用量化研究,通过登陆H省69所高职院校的官网,查询下载各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简章、章程、考试大纲等文件资料,对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文件中有关考试内容与形式、录取成绩计算、计划录取比例等信息进行汇总筛选,取得一系列数量关系来分析H省单独招生与中职生群体的关联度。同时,对参与2018年单招的部分中职考生进行访谈,力求更全面地了解H省单招考试在面向中职生群体的发展过程中的可进步空间。

  一、单独招生:中职升高职的重要手段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政策精神,高职院校面向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高考前可单独或联合组织考试并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有利于积极引导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

  在国家大力支持职业教育的背景下,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以及不同省份的招生政策存在差异,笔者在全国中职教育在校生数据统计的基础上,重点分析H省近五年中职教育学生人数发展情况

  从图1和图2可知,一方面,全国中职教育在校生人数发展平稳有涨。尽管随着全国中职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数量的下降,我国中职教育在校生人数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与高中阶段学生总人数相比,中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总人数的比重在近五年内较为平稳,平均占比为42.30%。另一方面,H省中职学校的招生数、毕业生数和在校学生数稳定增长,占全国中职学生数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在中职生人数持续增长的发展趋势下,单独招生不仅要面向中职生群体,更要意识到自身招收生源中的中职生数量也在持续上涨,中职生群体将逐渐成为单独招生生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分类考试逐渐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同时,单独招生在促进中职生向高职院校流通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我国中高职衔接的基本模式包括单独招生、对口升学、分段贯通制(3+2制、2+3制)、五年一贯制等。由于对口升学的本质是向优秀中职生提供升入本科的机会,因而未参与数据比较。

  由图3可知,单独招生在现行的高职招考方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显示,H省高职单招录取备案人数在2014—2018年间稳健上升,2018年共录取67065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从2016年开始统计并公布招生数据,在近三年间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H省分段贯通制暂未公布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告。

  首先,分段贯通制对中高职院校的目标、专业和课程等方面的衔接程度要求高,上述数据也表明,目前分段贯通制在H省大范围推广的进程较为缓慢。其次,五年一贯制的办学主体一般为高职院校,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最后,单独招生作为高职人才选拔的重要方式,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特别是在中高职的对口专业中,中职生往往比普高生更具有专业发展潜力以升入高职院校。因此,单独招生顺理成章地成为中职生升入高职院校的首选路径。

  二、单独招生面临的现实困境:高职与中职缺乏有效衔接

  2018年H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全省各高职院校2018年单招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40%以内”。

  基于量化研究,从单独招生的考试内容与形式、录取成绩计算、计划录取比例三方面分析中职生在单独招生中的现状以明确单独招生所存在的问题。

  (一)考试内容与形式未明确区分考生类别

  《通知》中明确规定,“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文化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技能测试可采用‘闭卷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等形式组织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的内容与形式分析

  文化素质考试在形式上,均采用笔试或机试的方式,以闭卷考试的形式来测试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水平。文化素质考试在内容上。一是有近84%的高职院校考语、数、英三科或双科基础学科知识;二是有13%的高职院校在文化考试内容中加入了有关职业潜能或综合素质方面的知识,结合对单招考生的访谈,主要表现为有关时事政治、科学常识及职业倾向等较为简单的选择题。总体而言,高职院校在文化考试中主要倾向于考基础学科知识,尚未重视综合素质及专业素养等知识。

  在各高职院校单招文化考试对象的区分情况上,大致可分为未区分普职、区分普职、未说明三类。

  一方面,未区分普职类别占20.29%,这14所高职院校对普职两类学生均采用统一的文化考试。但由于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内容的范围与难度、考试大纲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若只用一套试卷来应付两种明显不同类型的考生,必然会对其中某方考生欠缺考虑。

  另一方面,在考试对象区分普职的类别中,由于各高职院校的考试要求不相一致,因而细分为两种情况:普高生用学考成绩,中职生另行文化测试;普职统一采用不同的文化素质试卷。第一种情况占52.18%,在普高生已有学考成绩的基础上为中职生单独举行文化考试,大多数院校便也没有深入思考在另行的文化考试中能否加入有关职业素养方面的知识,提高对中职生群体的针对性。第二种情况占26.08%,是指高职院校根据普职两类考生不同的课程内容分别进行文化考试。其中有少部分高职院校考虑到中职生的职业特色,在其文化考试中加入了专业素养等有关知识,但此类高职院校较少,仅占总比重的13.04%。

  总体而言,H省各高职院校在单招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设置中尚未注重专业素养知识的考查。在考试对象区分情况中,对此虽有区分但区分程度不高。仅有1/10的高职院校对普职两类考生切实进行区分,突出职业特色。

  2.职业技能考试的内容与形式分析

  职业技能考试从内容上来看,各高职院校在单招简章上的表述都较为概括,大致内容为:语言表达、思想品质、专业取向、职业素养、心理素质等。

  综合单招考生的访谈资料,考试内容按其所包含的职业技能成分从低到高可概括为三种:综合素质、职业潜能、专业知识与技能。职业技能考试从形式上来看,第一,63.77%的高职院校采用面试的形式,通过访谈对学生进行直观的考察;第二,一些院校只采用笔试、机试的闭卷形式对专业知识进行考查,还有部分院校在面试中用实际操作的形式对中职生的专业技能进行测试,这两类分别占8.7%、4.35%。基于面试中的实际操作形式能够有效地测量出学生的专业能力水平,但若仅用笔试或机试的闭卷形式,则降低了对实际操作技能的要求,很难对考生的专业潜质进行科学甄选。

  笔者对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区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分为未区分普职、区分普职和未说明三类情况。其中,未区分普职又可细析为完全未区分;未区分普职但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两种情况(表2)。

  首先,未区分普职类占比62.32%,其中,完全未区分又占总数的46.38%。这意味着近一半的高职院校在技能考试中未对普职两类考生进行区分,并不重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查,尤其不重视对中职生的专业测试。更甚者,有15.94%的高职院校虽进行专业技能内容的考查,但未区分普职。在普高生从未学习过该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这种技能测试便带有极强的偏向性,虽对中职生有利,但这无疑是对单招考试资源的滥用。

  其次,区分普职类占比27.54%,考试内容的明显区分节点在于只对中职生进行专业技能考查。单独招生应意识到中职生所具有的更大的专业成长空间,而不是仅仅只为学校自身特色专业的发展对普职两类学生进行无差别的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是未说明类。笔者通过对4所任何考试信息都未说明的高职院校的单招考生进行访谈,得知考试内容均未区分普职,也无有关专业技能方面的考查。

  总体而言,在这个重点考察内容为专业知识与技能,主要测试对象应是中职生的职业技能考试中,有超过60%的高职院校对此没有正确的认识,没有对普职两类学生进行区分,考试内容无较强的职业敏感度和专业选拔性,难以高效率检测出考生真实的职业潜能和专业技能水平。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式未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在国家颁布的各项有关招考的政策中,关于单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式暂未有明确的说明或指向。

  通过搜集H省69所高职院校单招文件所公布的面试、笔试分数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式,经精确计算与分析,统计出以下有关职业技能考试分数占录取成绩比重的数据,再加上录取成绩计算是否区分普职的分析情况,得出单独招生在录取成绩计算上对职业技能和中职生的重视程度(表3)。

  数据显示,职业技能考试分数占比普遍较低。技能考试分数在录取成绩中占60%及以上的高职院校屈指可数。本应是单独招生重点考察内容的职业技能考试,在超过一半的高职院校中仅占录取成绩40%及以下。可见,高职院校不仅在考试内容设置上,更在录取成绩比例分配中对职业技能方面考查重视不足。

  据统计,H省仅有4所高职院校明确要求应对普职两类考生进行不同的考试分数设置或是不同的分数比例计算。也就是说,即使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普职两类考生在上述考试环节中有所区分,但在后续录取成绩分配与计算过程中,只有极少的高职院校把对中职生与普高生的区分在录取成绩计算环节中延续。

  (三)计划录取程序较为模糊且监管不力

  为确保招生公平,《通知》中已明确规定要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招生计划。通过归类及数据分析,H省69所高职在单招录取程序实施中可分为三类,一是分类别按相同比例录取,二是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未说明录取要求(表4)。

  首先,第一类占比34.78%,只有部分高职院校明确规定计划录取时将分类别且按相同比例录取。这类计划考虑到普高生和中职生的教育类型、实际参考人数、考试内容及形式等方面均存有差异的情况,避免了单独招生在整体上过于向普高生倾斜。

  其次,第二类又存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只按成绩高低进行录取的方法,占21.74%。;另一种情况占40.58%,是在单招文件中虽提及要在成绩排名的基础上分类别进行录取,但却含糊其辞并未说明不同类别的考生是否要按相同比例录取。

  综合对单招考生的访谈,大部分考生对于单独招生计划录取的操作程序并不清楚,只知考试后在学校官网可查询到录取考生名单。笔者通过查询69所高职院校的单招录取名单发现,近80%的高职院校只将考生的考号、名字及录取专业进行公示,考生所属类别等信息并无体现。在录取程序表述不明确、录取结果呈现不清晰的情况下,录取比例并未公开。

  最后,第三类是指部分院校在单招录取的最后关卡上,未能体现出是否会分类别进行计划录取招生,对单招考试的各项说明描写模糊或未提及。

  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本应严格划分考生类别,但目前H省高职院校在录取程序上过于“循旧规、蹈旧矩”。大多数院校只考虑考试分数而不考虑考生类别的多样性,考虑到考生类别却未能考虑到应按相同比例录取的科学性。同时,部分院校单招公示信息模糊,不能准确判断该校录取程序是否按章行事,单独招生的公信度也不免下降。

  三、单独招生现实困境的破解对策

  (一)优化考试内容与形式,明确区分普职两类考生

  首先,细分五类考试内容,采用多样化考试形式。可将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两大类进行细化,按考试内容中所含的职业技能高低可分为:文化知识、综合素质、职业倾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五大类。文化知识的考查内容主要是依据普通高中阶段和中职教育阶段的基础学科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制定。综合素质则更注重非智力因素,旨在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如思维能力、沟通交际能力、仪态仪表、个人爱好等进行评价。前两类考试内容均不含职业技能成分。职业倾向主要包括职业兴趣、职业适应性等基本职业素质的测试内容。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分别指与所报考专业大类对口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职业能力及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在考试形式的设置上,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笔试或机试的闭卷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职业倾向、专业技能采用面试或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

  其次,区分普职两类考生,合理规划考试内容与形式。基于五类考试内容的划分和多种考试形式的设定,可分别为普职两类学生组合不同的考试模式。对于普高生,采用文化知识以笔试(或机试),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以面试的考试模式;对于中职生,采用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以笔试(或机试),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为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实施不同的测试侧重点,以挖掘考生不同的闪光之处。

  最后,多方合作,有效制定各项考试内容标准体系。在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查上,可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安排。对待普高生,以其高中阶段基础学科教材为依据;对待中职生,不仅要参照其文化课的教学大纲来制定文化知识考试内容,还应分专业大类对其专业课程知识分别制卷,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在综合素质考察中,省教育厅或各高职院校可建立面试题库,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降低面试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关于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察,可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由教育部门牵头,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指导、监督和规定下,以职教集团为主负责制定本行业内专业大类统一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并培训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考生提供公正、可信、严谨的考试平台。

  (二)调整录取成绩计算方式,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1.提高职业技能分数比重

  单独招生的目的本应是优先、自主选拔出一批具有职业发展潜力、职业认同感,甚至是具有专业技能发展基础的优秀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单独招生要明确自身的职业教育特色,要提高职业技能方面的录取分数比例,形成旨在招收技术技能人才的考试招生特点,与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相匹配。

  2.分别计算普职考生成绩

  在多类别、多样化的考试模式基础上,根据提高职业技能考试分数比例的要求,面对不同类别的考生,成绩计算方式也应更具个性化。对待普高生,职业潜能的分数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中职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分数不得低于录取分数比例的60%,重点关注学生对该专业的认可程度及职业素养能力,突出考查学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理解程度和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

  (三)严控计划录取程序,加强阳光工程实施力度

  1.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在单招文件中明确说明

  教育部相关通知明确指出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等。一方面,针对部分院校单招简章或工作方案中信息缺失严重,基本信息未说明的情况,要责令其及时补充并完善,对于选拔环节、考试内容与方式及录取规则的信息,都应进行详细说明。另一方面,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如部分院校对于录取程序的表述模棱两可,相关人员应做到“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对未说明清楚、易引起疑惑的信息,及时并公开回应公众质疑和问题。同时,从理论上来说,各高职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制定后由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审查后方能在学校网站或招生信息平台上公示。因此,监管督查工作也应严抓审查纪律,在制度建设上打好基础。

  2.以信息公开为重点,在录取程序中严格落实

  面对现阶段单独招生生源中不同类别的考生,高职院校不仅在单招简章中要明确说明录取程序是根据分类别且按相同比例录取的要求进行,在具体实施时更应认真落实。而高职院校是否按规行事最能在招生录取名单中直接体现。教育部相关通知中早已规定录取结果信息公开包括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如此,单招考试的录取类别比例是否按相同比例进行,考试成绩是否区分普职两类考生等衍生信息便一目了然。同时,也为监管督查工作的进行提供了便利,从而确保单独招生考试落实以公平公正为核心的招生信息公开要求。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第24期,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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